1、坚持司法为民,廉洁执法,文明办公。
2、不得侵占国家集体财产,公私分明。
3、不贪污受贿,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送钱,请吃喝。
4、不能私自在家中和单独会见当事人。
5、不得于案件当事人拉关系,徇情枉法。
6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,法律为准绳,不枉法裁判。
7、不打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,索取证据。
8、不能隐瞒证据伪造证据,为当事人提供非法保护。
9、不滥用审判权,不随意对违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。
10、严格遵守诉讼时效,不拖延办案时机和办案时间。
11、不随意收取当事人钱物或乱立名目收钱。
12、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审判案件秘密。
13、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,驾驶机动车辆不许喝酒,禁止酗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