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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纪检监察通报制度的决定

本院各部门:
   为了深入推进“大学习、大讨论”活动,切实解决我院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经院党组研究,决定建立纪检监察通报制度,通报事项包括上下班纪律、庭审作风、警车管理、接待来访群众以及学风、会风、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旨在通过暴露问题,查找不足,制定整改措施,以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作风建设,提高干警整体素质,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。
   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对通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,使通报制度真正起到警示作用,使我院的机关形象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,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

添加日期:2008-11-8 19:36:32  阅读次数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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